自学考试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发布时间:2009/11/18 0:00:00 栏目:自考专业 来源:大牛教育 浏览量:

导读:自考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其核心是有效配置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以实现企业的目标。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模块都充分发挥作用协调实现的,包括与企业的战略规划紧密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高素质人才的招聘,对人才的培...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其核心是有效配置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以实现企业的目标。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模块都充分发挥作用协调实现的,包括与企业的战略规划紧密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高素质人才的招聘,对人才的培训和开发,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等环节。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就业前景和目标


培养目标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各类国有及非国有企业及其咨询机构等。可从事部门管理、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专业代号:A020205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2 4200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2 002 0001 420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3 003 0003 4204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必考 笔试
4 004 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5 005 0020 3007 高等数学(一) 6 必考 笔试
6 006 0009 300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必考 笔试
7 007 0043 3011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必考 笔试
8 008 0018 3015 计算机应用基础(A) 2 必考 笔试
9 009 0019 3016 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 2 必考 实践考核
10 010 0163 3659 管理心理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1 0071 3432 社会保障概论 5 必考 笔试
12 012 0147 4146 人力资源管理(一)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065 3068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必考 笔试
14 014 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必考 笔试
15 015 8142 3431 劳动就业概论 6 必考 笔试
16 016 8139 3428 劳动经济学 6 必考 笔试
17 017 8141 3430 工资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18 23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主考学校

师范大学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7门,共77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4学分;

毕业要求

不少于17门且不低于77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003,但须加考231。

2、原劳动经济管理专业(专科,代码036)调整为本专业。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号:B020218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2 002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3 003 8403 劳动社会学 6 必考 笔试
4 004 0152 组织行为学 5 必考 笔试
5 005 8404 社会保障学 6 必考 笔试
6 006 8405 现代公司管理 6 必考 笔试
7 007 8406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8 必考 笔试
8 008 8407 人力资源统计学 6 必考 笔试
9 009 8408 人员测评理论与方法 6 必考 笔试
10 010 8409 现代人事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11 011 8410 工作岗位研究原理与应用 6 必考 笔试
12 012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3 101 8411 宏观劳动力配置 5 选考 笔试
14 102 8412 国际劳务合作和海外就业 4 选考 笔试
15 103 8413 劳动争议处理概论 5 选考 笔试
16 201 8139 劳动经济学 6 加考 笔试
17 202 0167 劳动法 4 加考 笔试
18 203 8141 工资管理学 6 加考 笔试
19 204 8138 劳动力市场学 5 加考 笔试
20 205 8140 人口与劳动资源 5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主考学校

师范大学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2门,共73学分;选考课程3门,共14学分;加考课程5门,共26学分;

毕业要求

不少于12门且不低于73学分

说明

1、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101至103不少于14学分。

2、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3、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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